法学院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2012年成立,是中国法学教育体系中一支年轻的力量,其前身为成立于1995年的北京交通大学法律系,为理工科院校中最早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的高校之一。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历史积淀深厚。“南洋公学”作为北京交通大学的前身,早在20世纪初就开办了政治特班,教授宪法、国际公法等专业法学课程,1921年成立的交通大学北京学校经济部铁路管理科课程体系中专门增加了国际法等法学专业课程,按欧美培养通才的方向,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代表中国指控日本战犯罪行的检察官向哲浚教授就曾在我校教授国际法学课程。
法学院以“规模适中、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为导向,以本科生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为主体。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招收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等五个专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同时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此外,法学院与学校经济管理学院、交通运输学院合作分别招收经济法、信息安全与保密法、运输与物流法方向博士研究生。法学院强化人才培养质量,在本科层面,专业主干课程全部实行研究性教学,并开设专门的“法学实验班”,部分课程开展全英文和双语教学。研究生层面,优化课程体系设置,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设置了以实践为导向的专业课程体系。结合法律专业特点,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法律职业人才,法学院在北京市设有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京都律师事务所、西城区司法局、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海淀区律师协会、中建二局、中铁建国际集团公司为代表的近20个专业实习基地,强化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法学院自1995年建系以来毕业学生已达两千余人,另有各类培训生、进修生、函授生等数百人。许多毕业生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优秀人才。
法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品质一流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32人,其中教授9名,副教授14名,讲师9名,教学辅助和行政管理人员12名,其中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有26名。此外,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中,我们还拥有一支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兼职导师队伍。
目前法学院设有公法学系、民商经济法学系、国际法学系三个系,并建有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社会建设研究院、北京交通大学中国铁路法研究中心等研究单位。这些研究单位在各自领域均取得了大量学术成果,并且通过开展学术活动,为法学院营造深厚的学术氛围。
我院高度重视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扩大对外交流规模,提升对外交流层次,拓展国际合作项目,在法学教育和科研领域的学术影响力与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我院与台湾地区的真理大学、东吴大学、新竹交通大学等签订合作协议,每学期互派交换生;与美国圣约翰大学、俄亥俄州立大学、威廉玛丽学院、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英国兰卡斯特大学等在LL.M.法律硕士双学位项目、教师互访、科研合作、暑期项目等方面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此外,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依托学校交通运输学科优势,我院积极探索具有交通运输法专业特色的国际合作项目,争创在交通运输法领域的国际领先地位。